药食同源浅谈
药食同源 本是中医常用词,意思是指既是药材又是食品的物质。
1982年,原卫生部发布《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公告,从官方角度核准列数了药食同源目录。
药食同源蕴含着我国传统文化中的食疗、食养概念。
历史悠久的中医理论沉淀认为食物与药物之间并无绝对的分界线,有些物质既可以做药材治病,也可以做食材食用。
在生活中,有很多常见的药食同源的例子,比如山药、山楂、枸杞、薏苡仁等。这些食物既具有一定的营养价值,也有一定的药用功效,可以起到养生保健、辅助治疗疾病的作用。
在中医药学的传统之中,论药与食的关系是既有同处,亦有异处。但从发展过程来看,远古时代是同源的,后经几千年的发展,药食分化,若再往今后的前景看,趋势于返璞归真,以食为药,以食代药,纵观药学与烹饪学的历史可以看到,最早的药物大都是食物。
我国历代医家以食物代替药物,利用食性平和、来源易得、经济实惠、平稳安全的优点,将中药的四性、五味理论充分运用到食物之中,他们普遍认为每种食物也具有四性、五味,通过食疗达到,无病能预防,有病可控制,缓解,轻病则痊愈,重病则改善症状,减轻痛苦,可达到防治疾病、调和气血、平衡阴阳、养生延年之目的。
《淮南子修务训》称: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
《黄帝内经太素》写道:如毒药攻邪,五谷为养、五畜为益、五果为助、五菜为充,气味合则服之,以补精益气,空腹食之为食物,患者食之为药物;
《内经》对食疗也有着其卓越的理论和见解,如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这可称为最早的食疗原则。
《神农本草经》更是根据药材能否直接食用,将中草药分为上品、中品和下品三级。上品无毒或毒性很弱,可以久服,滋补强壮,延年益寿;中品有毒或无毒,应斟酌使用,治病补虚;下品多具毒性,不可久服,专祛寒热,破积聚,治病攻邪。
药食同源材因相对其它药材副作用更少,而属于药材中的上品。
药食同源经验源于生活,中医学的经验性极强,这些弥足珍贵的医疗经验来源于我们祖先千万年的生活实践,是与疾病长期斗争的经验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