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臭氧污染临时管控
来源:荆门日报-荆门新闻网
11日,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发出紧急通知,11日至15日加强臭氧污染临时管控。
9月10日,因臭氧超标导致我市空气质量呈轻度污染。11日,荆门市一市一策驻点研究工作组召开了线上应急会商,预计11日至15日臭氧污染依旧严重。为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削减本地臭氧污染程度,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研究决定采取临时管控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严格管控加卸油环节,所有未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设施的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实施停止经营或使用措施,已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设施的油品储运企业、加油站、油罐车10时至18时禁止装卸油品作业措施;严查汽修行业露天喷漆作业,对建有标准喷漆房并配套VOCs(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的,建议10时至17时停止喷漆作业;加大对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及运行维护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不按规范安装和使用净化设施行为,严厉打击露天烧烤行为;10时至17时,禁止进行建筑墙体涂刷装饰、市政道路画线、栏杆喷涂、摊铺沥青等施工作业,建筑施工作业场所和街巷日照强烈时段加密实施洒水抑尘降温作业;加强夜间巡查,对夜间排放浓度显著增高的企业开展现场排查及走航观测,对夜间油罐车装卸开展监测,强化中心城区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医药制造等涉VOCs排放重点行业企业的排放监管,禁止露天喷涂,引导开展错峰生产;对城市、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抽测,对排放不达标的机械禁止使用,鼓励施工工地暂停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涉VOCs排放企业要夯实市场主体责任,尽可能不在10时至17时安排全厂开停车、装置整体停工检修和储罐清洗等作业,减少非正常工况VOCs排放,加大现场检查频次,加强泄漏点检测与修复,降低VOCs泄漏排放;专家技术团队负责做好数据分析工作,及时提出管控建议。
此次临时管控措施从9月11日起执行,9月16日零时解除。(记者杨涛 通讯员田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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