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病夏治正当时中医养生“三伏贴”你了解多少?
冬病夏治正当时 中医养生三伏贴 你了解多少?
今日初伏,又到一年一度贴三伏贴的日子啦!
近年来,随着我国中医药事业的不断发展,治未病的理念逐渐普及,冬病夏治穴位贴敷(以下简称三伏贴)因价廉效佳、操作方便越来越被广大群众所追捧,已然成为一种时尚。每年此时,各大中医医疗机构的中医特色治疗室可谓车水马龙、门庭若市!与此同时,在市场逐利本性的驱使下,一些非法中医养生机构为了利益,过度夸大三伏贴的治疗效果,导致很多人产生三伏贴可治百病等错误认识,致使多数不对症患者无效果或是疾病加重,延误治疗。为保证广大群众的就诊安全,我们该如何规范三伏贴工作呢,本文就此问题展开讨论。
什么是三伏贴?三伏贴适应证有哪些?注意事项有哪些?
什么是三伏贴
据史料记载:三伏贴,又名天灸,是中医灸法的一种,最早见于南宋《针灸资生经》,近代又称发泡疗法;是内病外治的一种方法。三伏贴很好地结合了针灸、经络与中药学,于夏季三伏时以中药直接贴敷于穴位,经由中药对穴位产生微面积化学性、热性刺激,达到治病、防病的效果。中医理论认为夏天的三伏天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此时阳气发泄,气血趋于体表,皮肤松弛、毛孔开张,利用药物渗透皮肤,刺激穴位,可起到疏通经络、调节脏腑、温阳利气、祛散伏痰的功效。
三伏贴的适应证
三伏贴的适应症主要有哮喘病、老慢支、过敏性鼻炎等多种慢性呼吸道疾病以及风湿类疾病,也可用于以反复发作、冬季加重为临床特点,中医辨证为寒证的其他疾病。这些疾病采取三伏天外贴敷药方法进行预防、治疗已有悠久历史,对慢性患者能起到调节免疫、改善肺功能、平喘止咳的效果,现已作为规范化治疗的一项重要辅助治疗手段。
注意:严禁医疗机构为追求经济效益不合理扩大应用范围及应用人群!
三伏贴的注意事项
1、贴敷时间因人而异,请遵医嘱。
2、贴药后皮肤出现红晕属正常现象,无需处理。
3、个别患者因皮肤过敏或贴敷时间过长而起水泡者,应注意保护创面,避免抓破感染。严重者请及时到医院处理。
4、贴敷期间宜清淡饮食,当天忌食鱼、虾、蟹等海鲜,酒、冷饮、辣椒等辛辣寒凉食物。个别患者因皮肤过敏或贴敷时间过长而起水泡者,应继续忌口至创面愈合。
5、贴敷当天应避免受凉、冲凉水、游泳等。
如何规范三伏贴工作
为保障广大群众就诊安全,检查三伏贴工作主要应从机构资质、人员资质、执业行为等方面进行。
机构资质的监督检查
开展三伏贴服务的机构应为具有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或民族医学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并已开展相应的中医药或民族医药服务工作。
注意: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三伏贴服务!
人员资质的监督检查
对患者实施三伏贴操作的人员,应为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接受过穴位贴敷技术专业培训的卫生技术人员。医疗机构应对本单位能够从事三伏贴操作的人员予以明确并进行培训、考核。
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
1.三伏贴处方用药及穴位选择应由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拟定,明确其禁忌症及相关注意事项,并经本医疗机构伦理委员会审议后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中医药管理部门备案;医疗机构无伦理委员会的,应由核准其登记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或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论证审议并同意后备案。
2.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三伏贴的管理,建立管理制度,技术操作应符合国家标准《针灸技术操作规范第 9 部分穴位贴敷》(GB/T 21709.9-2008)和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养生保健技术操作规范(Ⅱ)穴位贴敷》有关要求。
3.宣传推广方面,医疗机构可运用各种形式科学合理地宣传 三伏贴知识,重点对三伏贴适用人群、适应症、干预效果等有关知识进行宣传普及,避免夸大效果。
处罚依据
机构资质和人员资质不符合规定的,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处罚:
第四十四条:未取得《医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四十八条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执业行为不符合规定的,依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对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技术应用管理的通知》 责令整改。
结语
中医的精髓是辨证施治,尽管三伏帖在一些疾病的预防治疗上效果显著,但在操作时也要因人、因地、因时制宜,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到正规医疗机构,咨询专业人士,结合自身体质,辩证贴敷。
来源:中医服务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