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玻尿酸,太阳穴凹陷……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近年来,医美消费
被越来越多的爱美人士所接受
但因未达到预期效果
或术后产生不良反应
提起的诉讼也日渐增多
小琳便是其中之一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她的遭遇……
*漫画根据真实案例改编
案情简介
2017年,小琳欲填充太阳穴,经他人介绍前往堂堂美容医院进行医疗美容服务。堂堂美容医院为小琳提供注射玻尿酸等一系列医疗美容服务,并承诺:如对效果不满意可终生质保或恢复原状。
玻尿酸注射后,小琳始终觉得效果不尽人意。
2023年5月,小琳与堂堂美容医院工作人员联系,表示希望将之前注射的玻尿酸修复溶解,恢复原状。
2023年5月26日,堂堂美容医院安排小琳注射溶解酶,进行修复手术。
术后当晚,小琳两侧太阳穴处皮肤发生大面积凹陷,并产生阵痛。
小琳当即向工作人员反馈。
工作人员称,这是正常情况并让小琳继续前往美容医院处注射溶解酶。
小琳拒绝,未再进行后续的溶解手术。
此后,小琳多次前往某三甲医院就诊并产生相应医疗费用1万余元。
事后,小琳向堂堂美容医院主张治疗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美容医院以小琳2017年做的美容项目档案已丢失,且其本人不能提供消费记录为由不认可小琳存在注射玻尿酸的美容项目消费,拒绝赔偿。
2024年1月,小琳将堂堂美容医院诉至惠城法院。
法院审理
本案属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争议焦点如下:
一、美容医院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原被告双方自认及现有证据,可证实小琳确有在堂堂美容医院处注射溶解酶,从而导致损害的事实。堂堂美容医院以小琳未提供2017年在其处注射玻尿酸的消费记录为由进行抗辩,但结合双方的聊天记录可知,小琳确系因在堂堂美容医院处注射溶解酶而造成了损害,并在某三甲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为此小琳提交了相关病历材料及支付凭证以证明,且堂堂美容医院在2023年7月14日在微信聊天中回复小琳,表示愿意承担小琳住院的所有开销及损失。
结合上述情况,本院采信小琳相关主张,认定小琳在接受被告治疗的过程中受到医疗损害,被告对此存在过错,故被告应赔偿小琳相应损失。
二、赔偿金额如何认定?
关于医疗费,小琳主张共计支出10665.64元,小琳提交了相关的支付凭证及医疗费发票予以佐证,本院予以采信。
关于护理费,小琳主张实际按350元/天支付,但未提交相关的支付凭证,本院酌情支持护理费以150元/天计算,小琳被护理5天,护理费为750元。
关于误工费,小琳并未提供相关的工资发放记录证明其每月工资,故本院酌情支持按广东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2022年度平均工资(73231元)计算,小琳误工5天(实际住院时间5天),误工费为73231元÷365天×5天=1003元。
关于精神损失费,小琳未提供证据证明堂堂美容医院的侵权行为给其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故小琳要求美容医院赔偿其精神损失费20000元的诉请,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判决如下:
一、堂堂美容医院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小琳赔偿医疗费10665.64元、护理费750元、误工费1003元;
二、驳回小琳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民二庭法官 林嘉伟:
对美的追求无可厚非,但消费者在进行医疗美容消费的过程中,应选择正规的、有医疗资质的医美机构;在进行医美手术前还应充分了解、知悉手术风险;若在诊疗过程中受到损害可诉诸法院,法院将尽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产品合格,模具不合格,算根本违约?
保险期间还能延长?怎么认定?怎么赔?
小孩哥,这不是玩闹,是贩毒!
供稿/民二庭 林嘉伟
责任编辑/黄丽心
编辑/邬慧怡
校对/游兴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