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如皋严查了!
近日,湖南郴州永兴多名婴儿家长反映,因孩子因过敏不能吃母乳,在医生建议下到永兴县一家名为爱婴坊母婴店购买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导购称倍氨敏等同于婴幼儿奶粉。长期服用后,多名服用婴儿出现身体发育迟缓、头骨突出等异常现象。
经调查核实,倍氨敏是湖南唯乐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委托天津市德恒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蛋白固体饮料,涉事产品均有生产厂家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并附有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出具的监督抽查检验合格报告。在销售过程中,廖某军夫妇经营的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将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宣称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涉嫌虚假宣传。当事人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经营者廖某军已涉嫌构成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目前,涉事的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已暂停营业,调查组将进一步深入调查,对有关当事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食品安全怎可儿戏?
必须严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
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
如 皋 市 场 监 管 局
专项行动来了!
针对网络曝光的湖南蛋白固体饮料事件,如皋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在全市范围内突击开展专项检查。此次检查以我市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母婴店、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为重点场所,以经营者资质、进货查验、产品追溯、销售过程、标签标识等方面为检查重点,并发布消费提示,严厉打击固体饮料冒充婴幼儿配方乳粉或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违法行为。
一 线 传 真
01
如城分局共出去动检查人次26人,检查婴幼儿配方奶粉经营主体28家,在检查中未发现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02
白蒲分局共检查超市6家,母婴用品店12家,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部分超市存在婴幼儿配方乳粉与其他奶粉混放的现象,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其整改到位。
03
搬经分局共检查母婴店12家,商场超市8家,药店16家,重点检查婴幼儿配方乳粉专柜设立,标签标示以及广告宣传方面,检查未发现问题。
04
丁堰分局对涉及婴幼儿奶粉售卖的15家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固体饮料虚假宣传、冒充特医食品销售等问题。部分经营者存在对特殊食品销售专区(柜)不规范、特殊食品与其他食品混放、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履行不到位等不规范经营行为,执法人员已责令经营者限期整改。
05
江安分局对涉及婴幼儿奶粉售卖的15家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固体饮料虚假宣传、冒充特医食品销售等问题。部分经营者存在对特殊食品销售专区(柜)不规范、特殊食品与其他食品混放、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履行不到位等不规范经营行为,执法人员已责令经营者限期整改。
06
九华分局对涉及婴幼儿奶粉售卖的8家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固体饮料虚假宣传、冒充特医食品销售等问题。部分经营者存在对特殊食品销售专区(柜)、保健食品销售专区不规范、特殊食品与其他食品混放、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履行不到位等不规范经营行为,执法人员已责令经营者限期整改。
07
磨头分局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了辖区内11家母婴店,4家大型商超,针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保健品等种类进行专项检查。部分商家未能现场提供电子版资质及检测报告,监管人员已责令整改。
08
石庄分局对辖区内16家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户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果较好,16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户均能够满足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主体意识较强,能够自觉维护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食品安全。
09
吴窑分局对辖区内7家母婴店和5家超市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其许可资质、进货票据,未发现违法情况。
10
下原分局对经营者的进货查验、员工培训及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相关常识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存在进货查验不严格、未明码标价、员工培训不深入、常识掌握不清等问题,已现场提出整改要求。
11
长江分局对辖区内5家母婴店和2家大型超市进行奶粉突击检查,所有检查单位的标签标识齐全,广告宣传方面未发现用固体饮料冒充婴幼儿配方奶粉或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违法行为。
检 查 结 果
据统计,我市共有351家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1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单位,从当前检查的结果来看:目前我市没有发现把固体饮料等当作乳粉来进行销售虚假宣传的行为!
消费者应如何正确选购和使用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一、什么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包括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我国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实行严格的注册审批管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作用,不得宣称保健功能。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需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使用。
二、如何选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消费者应严格按照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意见选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购买时要看清楚产品标签标示内容。
一看产品名称。产品标签上标示的产品名称应为产品注册批准的名称,如×××特殊医学用途全营养配方食品(粉)、×××特殊医学用途婴儿无乳糖配方食品(粉)、×××特殊医学用途婴儿氨基酸配方食品(粉)等。
二看产品注册信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必须经市场监管总局批准注册。合法的产品标签上会标注产品注册号,格式为国食注字TY+8位数字。还可到市场监管总局官方网站的服务板块中的特殊食品信息查询中查询核实已获批的注册产品信息。没有标注产品注册号的或者查询不到相关信息的,千万不要购买。
三看适宜人群。合法正规产品标签中应明确标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类别和适用人群。如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的类别(适用人群)有:无乳糖或低乳糖配方(乳糖不耐受婴儿)、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过敏高风险婴儿)、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食物蛋白过敏婴儿)、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早产/低出生体重儿)、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氨基酸代谢障碍婴儿)和母乳营养补充剂(早产/低出生体重儿)。
四看贮存条件和保质期。产品标签上都会标注产品贮存条件,特别是提示开封后贮存条件。消费者要根据家庭所能具备的贮存条件购买相应产品。要购买保质期内产品,优先选择生产日期距购买日期较近的产品。
三、如何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重要的事情重复讲,消费者不能自行决定购买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一定要在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购买产品后要重点阅读掌握标签上标示的食用方法和使用说明,了解如果配置和使用不当可能引起的健康危害警示说明。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不适症状,或未达到预期效果,应及时向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咨询。
四、什么是固体饮料?如何区分固体饮料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固体饮料是用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等加工制成的粉末状、颗粒状或块状,供冲调或冲泡饮用的普通食品。其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和说明书等不需要产品注册审批,不能为特殊医学状况人群提供营养支持,不能标示适用人群,也不需要在医生和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如果用固体饮料替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长期食用,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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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如皋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