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饮料市场乱象频发,新规实施在即,你准备好了吗?
固体饮料市场乱象频发,
新规实施在即,
你准备好了吗?
一直以来,固体饮料因品种多样、风味独特、饮用方便、易于存放携带而备受消费者青睐。国家标准《固体饮料》(GB/T 29602-2013)也赋予了固体饮料相当宽泛的定义:用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等加工制成的粉末状、颗粒状或块状等,供冲调或冲泡饮用的固态制品。
正由于固体饮料有异于传统食品的特殊形态(如粉末、颗粒或块状),往往会被一些商家伪装成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食品等特殊食品来进行违规宣传销售、谋取利益。与此同时,也有相当数量的只供特定人群食用的特殊食品,为逃避国家相关部门审批被伪装成固体饮料肆意销售,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了健康安全隐患。
针对如此乱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1年12月24日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2021年第46号)(以下简称《公告》),对固体饮料的生产和标识做出了进一步的规定,并给与企业1年的包装转换过渡期(另见《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延长固体饮料企业剩余包装材料使用时间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生产的固体饮料需符合《公告》的规定。
现在就让我们来解读《公告》中最引人关注的固体饮料标识新规定:
在读懂新规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固体饮料有多少种?
根据标准《固体饮料》(GB/T 29602-2013)的规定,固体饮料可分为风味固体饮料、果蔬固体饮料、蛋白固体饮料、茶固体饮料、咖啡固体饮料、植物固体饮料、特殊用途固体饮料、其他固体饮料等8类。
《公告》就以下几个方面做出了新的规定:
01
产品名称要求
1.不得与已经批准发布的特殊食品名称相同
举例
产品名称不规范
产品名称规范
2. 应当在产品标签上醒目标示专用名称固体饮料,字号不得小于同一展示版面其他文字(包括商标、图案等所含文字)。
举例
字号不规范
字号规范
02
警示信息要求
1. 适用范围:蛋白固体饮料、植物固体饮料、特殊用途固体饮料、风味固体饮料,以及添加可食用菌种的固体饮料。
2. 标示内容:标示本产品不能代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作为警示信息。
3. 标示位置:最小销售单元的同一展示版面。
4. 标示格式:警示信息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20%。文字应当使用黑体字印刷,并与警示信息区域背景有明显色差。
举例
警示信息规范
03
产品宣传说明要求
1. 不得使用文字或者图案进行明示、暗示或者强调产品适用于未成年人、老人、孕产妇、病人、存在营养风险或营养不良人群等特定人群。
举例
宣传用语不规范
2. 不得使用生产工艺、原料名称等明示、暗示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功能以及满足特定疾病人群的特殊需要等。
宣传用语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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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市场部
编辑:李昕
校对:白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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