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大健康产品 > 正文内容

委托生产加工协议及附件—CPPM嘉华职业采购

admin20小时前大健康产品2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签订时间:                        协议签订地:

附件一:《关于ODM合作的补充协议》

附件二:《某某某产品质量管理要求及标准确认书》

《限制品保证书》

附件三:《供应商诚信承诺》

甲方:                             注册号码:                     传真:

乙方:                             注册号码:                     传真:

协议编号:

前 言

上海某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为其生产加工产品,为甲方提供符合本协议要求的成品;

为保证甲方品牌产品质量及原材料统一性,甲方特指定了本委托加工合作之原材料供应商,以下简称原材料供应商,乙方和原材料供应商应就原材料采购事宜签订相应合作协议(以下统称原材料采购合同);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我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 经双方协商,就原材料供应商为乙方提供原材料,乙方为甲方生产加工产品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生产、技术授权及商标保护

1.1 甲方商标及标识包括中文某某某商标、英文MOUMOUMOU及甲方所拥有的各种图文标识,上述商标及标识的注册人为甲方,甲方作为唯一所有权人并对其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1.2 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生产加工的产品,由乙方向原材料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后,进行生产标有甲方商标及标识的各种产品。

1.3 对于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甲方均享有该产品开发设计及技术、工艺方案等(以下简称技术秘密)的知识产权。甲方向乙方书面提交与产品生产有关的技术秘密资料,乙方作为甲方的委托生产单位,被许可使用上述技术秘密,用以生产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但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用途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有关保密责任详见本协议第十条保密条款。

1.4 若由乙方进行研发设计的款式经甲方选择并同意进行批量生产的,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在知识产权等方面不存在任何瑕疵,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对第三方的侵权责任和相关的诉讼、仲裁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5 乙方在合作过程中对甲方的产品设计、加工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设计方案、技术方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新的研发设计方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提出的新设计,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所产生的知识产权皆归甲方所有。

1.6 在本协议期限内或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对许可商标及标识进行使用; 使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 制作或委托他人加工甲方商标及标识,销售或委托他人销售甲方商标及标识;

(2) 加工带有甲方商标及标识的产品或委托他人加工带有甲方商标及标识的产品;

(3) 销售或委托他人销售带有甲方商标及标识的产品。

1.7 甲方授予乙方于中国大陆地区在制造本协议所委托的产品时,所需要使用许可商标的非独占性及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转让的商标及标识使用权,此商标及标识使用权是指乙方在履行本协议时绣制、缝制、印刷许可商标或其它为履行本协议所必须进行加工许可商标及标识和将商标及标识附于甲方委托产品上的权利。

1.8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乙方应自行解决完成加工工作所需的场所、设备、技术以及劳力,并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甲方的各项要求完成加工工作。乙方应自己加工并生产委托产品,除非获得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将任何加工工作分包、委托、转让或交由任何第三方从事或完成,如发现在其工厂外加工,甲方有权取消订单并索回所有款项。

1.9 乙方每批加工与生产的加工产品的数量、价格、款式、型号、配色、交货日期、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在甲乙双方另行签署的《产品采购合同》中注明,《产品采购合同》是甲方订单的表现形式,经双方盖章后方可生效。

1.10 乙方作为承揽方无权在甲方订单范围外生产或销售具有甲方商标及标识的产品。

1.11 乙方不得将甲方开发的产品款式等资料用于甲方订单之外的任何用途。

1.1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控制使用带有甲方商标及标识的配件, 要及时向甲方书面上报配件的节余情况,多余的以及有残次的配件如数退返给甲方或按照甲方的指示予以销毁,甲方有权对多余及有残次的配件的销毁处置情况进行抽查和监督。

1.13 乙方必须保证委托产品的质量,以维护甲方商标及标识的商誉。乙方在绣制、缝制、印刷或其他形式处理甲方产品商标及标识时,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图案生产,不得自行改变。

1.14 非正品与报废品的处理:

乙方在为甲方委托生产产品过程中出现带有甲方商标及标识的非正品与报废品时,必须除去所有涉及到的甲方商标及标识。具体要求如下:

1.14.1 所有非正品与报废品需在甲方QC 人员的监控下,由乙方安排人员剪去非正品与报废品的主唛,鞋品在鞋舌位置加盖B品章。

1.14.2 为防止剪去主唛的非正品与报废品流入市场,造成对甲方正品的冲击,所有带甲方商标及标识的非正品与报废品绝对不能流入市场销售。

1.14.3 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将委托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非正品数量提交给甲方及甲方驻乙方工厂QC 人员,乙方无权自行处置上述非正品(包括但不限于不得销售给其他第三方或以其他方式流入市场等形式,经甲方书面签字确认数量且剪去主唛等甲方商标、标识的货品在工厂内部发放及馈赠的除外);甲方有权对上述非正品进行回收处理,回收价格按该非正品同款正品甲方采购单价的五折计算。未经甲方回收的非正品, 统一按报废品处理。

1.14.4 委托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报废品,乙方必须在甲方派驻乙方工厂的QC 人员监控下,在甲方要求时限内由乙方自行将报废品的主唛等甲方商标等各类标识剪掉,并将标识邮寄给甲方的生产业务部门;剪除标识后的报废品在甲方人员的监督下,由乙方负责进行销毁并录像,销毁的录像记录交由甲方保管。

本协议所述非正品是指由乙方生产但未被甲方采购的产品或虽是《产品采购合同》项下产品,但经甲方认定有轻微残次而不能作为正品销售的产品。

本协议所述报废品是指由乙方生产,经甲方认定为残次品、废品的产品,或者超出甲方承诺最大采购数量的产品。

1.15 在本协议期限内或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乙方不应直接或间接在任何商品、服务或业务上就任何商品、服务或业务上附有或使其全部或部分与许可商标、标识或甲方关联公司的任何其他商标、标识或商号名称令人混淆近似的、或似其任何语言的翻译或音译的任何商标、标识、服务商标或商号。

1.16 乙方不应以任何方式反对或干扰或干预甲方为任何目的拥有、注册或使用许可商标及标识。

1.17 在本协议期限内或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乙方不应将全部或部分与许可商标、标识或甲方关联公司的任何其他商标、标识、服务商标或商号相同或能够使他人混淆误认的、或是翻译或者音译的任何商标、标识、服务商标或商号注册、试图注册为商标,或拥有该如上商标、标识或商号的任何注册权利。

1.18 在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应无偿地迅速签署、承认和交付甲方要求的、乙方不再有任何权利使用许可商标、标识的文件等书面材料,并将乙方对其全部或部分与许可商标、标识相同或能使第三人混淆误认或许可商标、标识的翻译或音译的任何商号名称、商标、标识和其任何注册或申请中的权利或权益无偿转让给甲方。

1.19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交由乙方的含有甲方商标、标识的主唛、吊牌等标牌,有丢失等情形,乙方应按所有丢失材料采购价格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品质保证

2.1 除另有书面约定外,乙方应向甲方指定的原材料供应商采购原材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原材料供应商。判定某物料是否需在指定材料商处采购的依据为甲方开发员提供的物料单,物料单上有明确材料商的均为指定物料,必须在该材料商处采购,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材料商,需要书面向甲方提出说明和申请,待甲方确认后才可以更改。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未在指定材料商处采购物料或只采购了部分数量的物料,乙方应向甲方赔偿100万元(壹佰万元)违约金,违约金可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发票不冲红,只开收据)。如产品因该物料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追加索赔销售损失;甲方有权拒收此部分产品(此部分产品按本合同第1.14条非正品与报废品处理);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若甲方未就某一原材料指定原材料供应商,乙方为完成加工工作所需的所有原材料必须按照甲方的质量标准要求,并经过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组织采购。原材料供应商及原材料一经确认,乙方不得擅自更改。

2.2 乙方应与原材料供应商签订正式原材料采购协议,就原材料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等对原材料供应商作出不低于甲方要求的约束;相应物性细化指标、面料技术规格等质量标准,甲方做出统一的技术包裹,及时提供给乙方和原材料供应商,乙方和原材料供应商均按不低于甲方提供的物性细化指标等质量标准执行。(具体详见附件四质量标准及管理制度目录内容)

2.3 原材料供应商在原材料出厂前向甲、乙双方提供其自检合格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物理性能及外观等)。用于生产甲方产品的面、辅料等原材料到达乙方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抽检或100% 全检,若原材料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原材料供应商给予解决并同时书面告知甲方,如果乙方擅自开裁, 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4 乙方收到原材料后7 日内完成抽验15%,并在收到原材料后10 个工作日内将验收结果反馈至甲方、原材料供应商。对于有质量问题原材料,原材料供应商应自收到验收结果后24 小时内给予响应,若乙方、原材料供应商对该验收结果有异议,以甲方认定结果为准。

2.5 由甲方对所打颜色进行唯一性编号,乙方、原材料供应商均应按甲方编号执行。

2.6 乙方在订单产品批量生产之前,必须制作完整的物料卡和产前样,经甲方授权的工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才可投入生产。

2.7 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检验标准完成加工工作,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不得更改产品加工工艺。

2.8 如果乙方完成加工工作后尚有未使用的原材料,如该原材料为乙方采购的,乙方应负责自行处理(仅限于不带甲方商标及标识的原材料),但因甲方中途减少订单数量所致的,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对于由甲方直接提供的原辅材料,乙方应如数返还给甲方。

2.9 甲方提供拉链时,乙方工厂需确保提供给甲方的拉链品类、颜色(sss 色号)及尺寸是正确的,如因乙方提供信息不正确导致拉链采购错误,乙方需承担所有损失; 乙方工厂入库甲方库房的成品数量与甲方提供拉链数量不符的,在结款时甲方可以直接将拉链差错总金额在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2.10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委托产品,应保证达到甲方指定的检测标准且不影响甲方正常销售和消费者正常使用。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所生产的产品未达到本协议约定质量标准的,甲方将该等产品全数退回乙方,由乙方在除去甲方商标及标识后严格按照1.14 条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11乙方为甲方加工的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如因质量问题发生经销商或顾客退残的情况,所有退残的产品退回乙方返修或退货,由此涉及到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产品退残核算标准:乙方供货产品在质量保质期(自货品交付至甲方之日起24个自然月)内出现的质量问题造成产品退残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产品采购费用,并按鞋服残品每件/双6元(装备残品每件3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12. 市场批量质量问题产品的退货和处理标准:

(1)市场批量质量问题产品(单款质量问题产品数量占该笔订单5%以上的算批量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批量退货给乙方,乙方应退还退货对应的货款,并向甲方支付该笔退货货款金额25%的违约金。(2)如批量质量问题产品可返修合格,并甲方仍可售卖;经甲方书面确定后可采用折扣收货(按质量品级和售卖时限)、折扣代卖的方式进行处理。

2.13若乙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包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14 重大质量事故判定:甲方在销售过程中,出现批量质量产品的开胶、掉色、浸染、开胶、开线、断裂、缩水、掉扣等影响消费者正常使用的现象并导致产品退还、报废召回视为重大质量事故。乙方除应按照本协议向甲方承担产品质量问题违约责任外,还应对甲方为挽回声誉所采取的退换、报废召回等行为予以接受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2.15  乙方在生产和包装过程中,要对缝纫针、钉、锥、剪刀等尖锐金属物品的使用、替换、保存进行严格管理,规范执行换针和检针制度,严格防控可能危害人身安全的产品质量问题。若乙方交付的批次产品中带有针、钉、锥、剪刀等尖锐金属异物;在甲方库房检验发现的,乙方应每件赔偿甲方1万元;在市场销售环节发现的,乙方应每件赔偿甲方5万元;若异物在销售和使用过程中造成了对消费者的人身伤害和甲方的损失,乙方要承担由此产生给消费者和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上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担甲方遭受消费者索赔而实际支出的费用,诉讼费用、调查费用、公证费用及其它甲方实际支出的费用。

三、包装要求

3.1 乙方交付的所有产品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最新版的产品标识和包装要求及《工艺指示单》要求执行。结算数量以实际入仓凭单及甲方系统结算数量为准。

3.2 乙方交付的所有产品应具有适于长途运输、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并且乙方应根据产品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地送达交货地点。

3.3 乙方对产品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产品装箱前保管不良,致使产品遭到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直至退货赔偿损失,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跟单及验收

4.1 甲方有权指派跟单人员在乙方工厂全程跟踪半成品、成品品质,乙方对此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

4.2 甲方跟单人员发现品质异常或工艺流程不符合要求时,跟单人员有权要求工厂暂时停止生产并及时改进, 乙方必须给予配合。

4.3 甲方派人到乙方工厂验货,验货方式为全检或抽检方式,检验标准以本协议有关质量要求条款为准,但若甲方另提出新质量要求,则以甲方新质量要求为准。若为全检方式,发现有不合格产品的,则甲方有权直接剔除瑕疵品;若为抽检方式的,则按甲方验货流程及要求执行,若需重新质检的必须在5 日内重新质检, 剔除瑕疵品或返修后,备甲方重检。如检验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则甲方有权要求全部重做或取消上述不合格产品所涉及订单,若由此导致交货迟延,乙方按照本协议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中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4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依照甲方的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和要求对生产中的物料、在制品、成品进行100%检验。乙方要对不合格物料、在制品和成品进行隔离管控和记录, 防止不合格品违规使用和交付。

4.5 乙方为甲方加工的产品,在入仓检验时未能通过甲方的质量检验即低于甲方的质量要求及标准的,甲方可以将该批产品全部退回给乙方进行翻修;如甲方退厂翻修,翻修过程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往返的运输费、人工费、材料费等)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该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返修完毕并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若由此导致交货迟延,乙方按照本协议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中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无法返修的次品或经返修后仍未达到甲方质量标准的产品,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6 如果经甲方检验发现乙方生产的产品未完全符合前述标准或要求,甲方有权:

1) 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对委托产品进行修补以达到本协议规定的标准与要求;或/ 并

2) 退回全部或部分委托产品;或/ 并

3) 减价;或/ 并

4) 要求乙方赔偿由上述情形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与费用;或/ 并

5) 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或/ 并

6) 终止本协议。

甲方有权同时行使上述多项权利,并且上述权利不应减损本协议其他条款或法律、法规赋予甲方的其他权利与救济。

4.7 乙方在出货前必须要有甲方授权跟单人员的质检签字,但该质检签字并不免除乙方对其生产产品的质量保证责任。

4.8 乙方在向甲方交付大批量产品的同时,须提供该款式产品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检测报告一份。检测报告应真实可信,如有虚假,乙方将承担相应责任。

4.9 产品交货允差和禁止流入市场的要求:乙方交付的产品允许一定范围的数量差异,差异标准为:生产单款件数5000件以内的单色单码数量差异区间±2%;5000-10000件的单色单码数量差异区间±1%;10000件以上的单色单码数量差异区间±0.5%,在此基础上仍超出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或折扣收购。超过甲方确认采购数量的3%以内(含3%)且符合某某某质量标准的产品,双方同意按甲方采购单价的五折计算收货。超出甲方确认采购数量3%以外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且上述超过采购数量的产品必须在甲方派驻乙方工厂的QC人员监控下,在甲方要求时限内由乙方自行将上述产品的主唛等甲方商标、标识剪掉,并将标识邮寄给甲方的生产业务部门,按照本协议1.14 约定处理;除剪除标识后的产品经甲方书面签字确认后可在工厂内部发放及馈赠,不得流入市场销售。乙方若有违反约定而使带有甲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在市场中销售,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壹佰万元人民币违约金,并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

五、货款结算方式

5.1付款方式:甲方收到货物并经验收符合合同约定后,乙方开具13%增埴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全额发票后付给乙方此款货品货款的50%。该款货品的余额甲方将在收到发票且在交货后的60个自然日内付清(不含质量保证金)。

5.2 所有款项的支付都应在乙方合格交付并按甲方要求提供正规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对于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等相关款项,甲方有权在乙方任何一笔货款中直接扣除。如因乙方违约造成付款迟延的,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5.3 若甲乙双方存在尚未解决的争议或纠纷时(如存在质量问题、延期交货等),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货款直至上述争议或纠纷解决,暂停支付金额上限与上述争议或纠纷金额等同。

5.3 当乙方与指定原辅料供应商存在尚未解决的争议或纠纷时,甲方为了维护与此合同产品相关组织或个人的权益,有权暂停支付乙方货款直至上述争议或纠纷解决,暂停支付金额上限与上述争议或纠纷金额等同。

5.4 质量保证金:

(1)质量保证金支付:货品的余额(不含质量保证金)支付后,甲方暂时扣留部分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自本合同项下最后一批货物交付至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20日内未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则甲方在上述120天期满后将上述质量保证金付清。若甲乙双方暂停或终止委托加工合作,则质保金的押付时间为一年。

(2)此处质保金指双方合作期间的所有质保金,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中的每笔质保金。

(3)质量保证金计算标准为:各采购合同金额在500万以下(含500万)的,按5%收取;各合同金额在500万至1000万(含1000万)的,按3%收取;各采购合同金额在1000万以上的,按2%收取。

(4)乙方知悉本条所述120日仅为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期限,该期限到期不代表乙方应承担的产品质量的责任结束;同时乙方知悉甲方验收方式原则上为抽检,抽检合格仅表明乙方具备了交货条件,乙方同意对其生产产品的各个流通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交付、销售、售后等)承担产品质量责任(该期限不短于自货品交付至甲方之日起24个自然月),如该产品在任一流通环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均应按双方约定及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5.5 若乙方的供货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依据本合同及《产品采购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甲方有权在任一笔质量保证金及未结款中直接扣除。

5.6原材料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合格且无其他违约行为的情况下,乙方应按原材料采购协议向其支付原材料货款。乙方逾期不付的,甲方有权协助原材料供应商追收原材料货款,如乙方仍拒绝支付的,则甲方有权选择在应向乙方支付的成品货款中扣除同等金额的原材料货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直接支付给原材料供应商。成品货款不足支付原材料货款的,由乙方予以补足;成品货款有剩余的,由甲方按照委托加工协议约定支付给乙方。

5.7 双方同意, 若甲方按本协议5.6 条约定直接向原材料供应商付款即视为甲方已按本协议及《产品采购合同》约定向乙方履行了付款义务,乙方无权就此向甲方进行追讨或提起诉讼、仲裁等。

六、货运及风险的承担

6.1 乙方负责将产品运输到甲方指定仓库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收货仓库,由甲方指定人员签字验收入库,运输费用及入库前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七、有效期及终止

7.1 除依本协议的规定提前终止或解除协议外,本协议的期限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第十条保密条款、第十一条违约责任和第十二条争议解决继续有效。

7.2 本协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终止:

7.2.1 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

7.2.2 任何一方当事人资不抵债、主动申请或被申请清算、主动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终止本协议;

7.2.3 乙方未能向甲方或其他与甲方相关的债权人履行任何一笔超过壹拾万元人民币的债务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7.2.4 乙方违反本协议下的任何一条款,并且在接到甲方书面要求补正的通知后的10 日内未能补正,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7.2.5 尽管存在前述条款,任何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补充协议形式终止本协议。

7.3 无论通过何种方式终止本协议时,乙方应:

7.3.1 除非甲方另有通知,立即停止加工或生产任何委托产品;

7.3.2 按照甲方的安排退还或销毁所有配件;

7.3.3 立即停止使用所有甲方商标及标识,并按照甲方的通告退还或销毁全部包括某某某在内的所有商标及标识;

7.3.4 退还全部甲方提供的包括纸版、样衣、样鞋、装备类样品、工艺制单、辅料卡在内的资料、技术指标、质量要求等材料。

八、反商业贿赂

8.1 双方承诺任何一方及其工作人员与对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开展业务活动,并遵守以下规定:

8.1.1 不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工作人员提供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劵、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8.1.2 不以任何理由为对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8.1.3 不接受或暗示为对方工作人员装修房屋、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8.1.4 不为对方工作人员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物品等物资。

8.1.5 不以任何理由为对方工作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廉洁、公正的宴请、健身、娱乐活动。

8.1.6 不许诺事后给予对方工作人员利益。

8.1.7 不以其他手段为对方工作人员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8.1.8 上条款中所称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金钱和实物。如回扣、佣金、股份、股东资格、债券、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红包、礼金、含有金额的会员卡、代币卡(券)、旅游费用、就业机会、项目机会、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房屋、车辆、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提供房屋装修、借贷款项、借用物品、特殊待遇等财产性或者非财产性利益等。

8.2 双方同意,如违反以上约定,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还可要求违约方支付贰拾万元作为违约金;涉嫌犯罪的, 守约方有权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若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予全部赔偿。

九、排他性

9.1 为保护甲方所提供的全套技术秘密资料的专有权,乙方同意在接受甲方委托生产期间及双方委托加工合作终止后的任何时间内均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方式向乙方的其他客户或第三者出售、租借、转让,或以其他形式透露和使用,特别不得将甲方的任何工艺资料、样品、纸版等技术资料透露给其他相关品牌或为其他相关品牌使用。

十、保密条款

10.1 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的技术秘密资料给予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技术秘密资料以任何方式私自留存或泄漏给第三方。乙方如有违反,应按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约定承担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2 乙方在接到甲方提供的全套技术秘密资料后,乙方必须对其严格保密,包括但不限于新款款式、辅料、包装等内容。本委托加工合作终止后,除非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必须将所有甲方提供的委托产品的技术秘密资料交给甲方或在甲方的监督下予以销毁;如乙方任一方私自留存或仍有甲方的相关技术秘密资料通过乙方或原材料供应商流传到第三方,乙方均按照本协议第10.1条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1.1 乙方按本协议及附件约定对原材料及成品质量向甲方负责,若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质量问题等导致的成品质量问题),乙方均应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原材料供应商按原材料采购合同及本协议约定对原材料质量问题向乙方负责,并按原材料采购合同及本协议有关条款向乙方承担原材料产品质量责任。

11.2 甲方实际收货数量与乙方装箱清单数量有差异的(少货),乙方应支付差异部分货款额5倍的违约金,同时将短缺、毁损产品数量补足。违约金在乙方货款中直接扣除。如货款不足以扣除的,乙方应自赔偿通知单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违约金;逾期未支付违约金的,每迟延一日还应按上述违约金总额的5‰支付滞纳金。

11.3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各项标准,采取有效方式监督原材料供应商的货品质量和交货期限。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货,乙方承担延期违约责任。乙方延期交货(合格品)的情况,按如下规定承担延期违约责任(具体可参照表一):

(1)乙方交货完成日期的确认方式:以批次产品合格交付至甲方仓库并清点录入甲方SAP系统日期作为批次交货完成日期。

(2)以采购合同约定交货日期加10个自然日作为批次交货延期的核算时点,超过此核算时点即视为延期交货。

(3) 延期交货天数在6天及以内的,延期第1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货款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多延期一日,违约金比例每日递增5‰。

(4) 延期交货天数为7天的,乙方应按延期交货货款金额的4%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后每多延期一日,违约金比例每日递增1%。

(5)延期交货天数超过15天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延期超过30天的产品,双方可协商折扣收货,收货折扣不高于7折。

(6)违约金在甲方应付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如货款不足以扣除的,乙方应自甲方通知单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违约金;逾期未支付违约金的,每迟延一日还应按上述违约金总额的5‰支付滞纳金。

11.4 因本委托加工产品原材料或辅料的不合格造成的相关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11.5 乙方逾期向原材料供应商支付原材料货款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同等金额的欠款给原材料供应商。

11.6 如乙方侵犯甲方商标及标识等知识产权、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或者违反本协议第十条约定的保密义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佰万元的违约金,如违约金无法弥补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所造成损失的,甲方有继续追偿的权利。

11.7 生产或验货过程中,由于乙方对于甲方跟单人员的指令不配合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1.8 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第1.8 条约定的,则应按违约行为所涉及产品货款总额的3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和/ 或相应《采购合同》,乙方应解除后在三日内返还甲方已支付但尚未履行部分货款。

11.9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乙方有违约行为,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行为所涉及产品货款总额30% 的违约金。

十二、争议解决

12.1 甲、乙方在执行本协议期间,如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将有关争议提交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十三、不可抗力

13.1 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事件。

13.2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外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外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程度的说明。

13.3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另外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13.4 协议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协议,或是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四、其它

14.1 双方签署生效的《产品采购合同》及本协议附件系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4.2 乙方承诺严格按照甲方质量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14.3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形式补充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14.4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4.5 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如果附件中的各项内容发生调整、变更或新增,甲方将调整过的要求、标准或规程等以OA、快递、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给乙方和原材料供应商作为通知,通知发出后即具有和本协议相同的效力。

14.6 签订本协议时如有未签署的附件内容,在签订《产品采购合同》时一并签署的,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效力。

14.7 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如签署日期不一致,以甲方在本协议上的签署日期为生效日期。

14.8 本协议及相关采购合同中约定的各项质量标准和生产要求,均是按照某某某品牌的质量标准和生产要求执行;如甲方对其委托加工的产品和采购的原材料有更高的质量标准和生产要求,按照双方确定的更高质量标准和生产要求执行。

14.9 本合同所约定标准/规定自动采用最新标准/规定,新标准/规定自甲方通知乙方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附件,乙方承诺按照新版本执行。

本协议附件如下:

本协议附件系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关于ODM合作的补充协议》

附件二:《某某某产品质量管理要求及标准确认书》、《限制品保证书》

附件三:《供应商诚信承诺》

------ 本行以下无正文------

甲方:上海某某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关于ODM合作的补充协议

甲方:上海某某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为甲方加工承揽商,双方签订了《委托加工协议》及《产品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现甲乙双方就ODM合作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定义及知识产权

1. 本补充协议所述ODM是指:甲方原则上不参与产品的设计、开发、量产、验收到最终收货全过程,乙方设计的款式经甲方选定后,最终甲方以直接购买符合主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及要求成品的产品加工模式。

2. 本ODM合作模式下,乙方研发设计的款式经甲方选定后,该产品的开发设计及技术、工艺方案等的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用途或泄漏给任何第三方,否则按违反保密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二、品质保证

1.ODM合作甲方不指定原材料供应商,故《委托加工协议》第2.1条、第2.4条、第2.8条不适用ODM合作模式。

2. 乙方生产的产品应符合《委托加工协议》附件一、附件二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跟单及验收

1.ODM合作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第三方验货机构对乙方生产的产品进行验货,具体操如下:

(1)甲方与第三方验货机构签订《产品验货服务协议》,委托其对乙方生产产品进行验货,由乙方直接向第三方验货机构支付验货费。

(2)乙方应至少提前6个工作日以申请表的方式通知甲方及第三方验货机构准备验货;同时附有验货明细、样品照片、工艺单规格尺寸表、包装说明、材(面)料检测报告、成品检测报告、鞋品试穿报告、验货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必要资料。

(3)乙方应提供必要的验货条件及经甲方签字的确认样、材料卡;货物处于待验货状态;乙方有义务协助配合完成验货工作。

(4)乙方应指定授权代表人;每次验货完成乙方授权代表人应与第三方验货机构签订《委托检验确认书》,对验货结果签字确认。

2. 验货费结算

(1)验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验货前两个工作日内将验货费的100%支付给给第三方验货机构。

(2)如由于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验货费,导致乙方交货迟延的,由乙方按迟延交货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乙方同意若迟延支付验货费超过7个自然日的,甲方有权绝收产品或从未结货款中扣除相应验货费,由此发生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在货款中扣除的,乙方不另行追索。如由此导致乙方交货迟延的按《委托加工协议》及《产品采购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迟延交货违约责任。

3. 对于ODM合作模式,乙方加工的产品必须符合如下条件:(1)国家相关产品标准;(2)主合同约定产品质量标准;(3)产品出厂前其成品必须要经过甲方指定国家验货机构全项测试合格,并向甲方出示检测合格报告。如乙方提供产品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条件的,甲方有权:

(1)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对委托产品进行修补以达到本协议规定的标准与要求;或/并

(2)退回全部或部分委托产品;或/并

(3)减价;或/并

(4)要求乙方赔偿有上述情形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与费用;或/并

(5)要求乙方按照《委托加工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或/并

(6)终止《委托加工协议》及《产品采购合同》。

4. 乙方生产的产品,按甲方要求需第三方验货机构验货的,必须经第三方验货机构验货合格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出货,同时若甲方对第三方验货机构验货报告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复验。

四、货款结算方式

《委托加工协议》第5.3条、5.6条不适用本ODM合作模式。

五、违约责任

1. 乙方提供的产品有产品质量问题、交期延误、数量差异等情形的,应按《委托加工协议》及《产品采购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2.《委托加工协议》第11.5条约定不适用本ODM合作模式。

3.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在知识产权等方面不存在任何瑕疵,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侵权责任、诉讼、仲裁等一切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

1.本补充协议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其解释。本补充协议双方当事人因本补充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本补充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补充协议与主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其他未尽事宜遵照主合同执行。

3.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本行以下无正文------

合同签署各方:

甲方:上海某某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

附件二:《某某某产品质量管理要求及标准确认书》、《限制品保证书》

某某某产品质量管理要求及标准确认书

我司承诺在与上海某某某实业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某)建立合作及实现合作期间,已充分了解某某某原材料质量管理要求,了解产品需求、行业特性及相关产品所执行的标准要求,知悉某某某企业内控标准(质量标准及管理制度内容,查询路径:某某某OA系统---平台空间---某某某技术质量标准下,关于质量要求的发布及变更都通过此路径查询),确认并保证我司在提供某某某公司相关产品时达到某某某公司对该产品的品质要求。并承诺在合作期间,我司将严格按照某某某公司的标准要求,到指定的第三方公证机构进行送检,并将合格的检测报告一次性或分批分次发送到某某某公司,确保大货产品顺利进入流通领域。我司会主动联系某某某以取得最新某某某企业内控标准,由于我司原因,未按某某某公司要求执行产品质量要求,或检验报告未在规定时间(非不可抗拒原因)给到某某某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特此保证!

限制品保证书

我司承诺在与上海某某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建立合作及实现合作期间,保证不使用偶氮染料进行纺织品印染,并保证所使用或采购的用于生产某某某产品的原材料其甲醛和偶氮有害物质含量符合国家皮类、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并保证产品不含有国家规定的其他限制使用物质。由于我司原因未按要求执行或经某某某公司、国家检测机构检测未达到指标要求的,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特此保证!

委托方或买家:

委托人:

产品货号/编号:

承诺公司对以上内容作出保证!

承诺公司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供应商诚信承诺

说明:

1、本承诺中某某某是指上海某某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是指为某某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原材料或代工制造的厂商,包括原材料商和代工工厂。

2、本承诺中员工包括承诺人的代理人、与承诺人建立雇佣关系当事人及该当事人的利益关系人。

3、本承诺中商业贿赂是承诺任一方为使在销售或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中获得利益,而采取的向供应链业务对接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包括但不限于采用财物或者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的手段),从而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为了建立公开公正、健康透明、快速高效、绿色环保的供应链体系,为了实现供应链管理朝着标准化、制度化、流程化和信息化方向迈进,为了实现与供应商利益共享、协作共赢,某某某及其供应商共同发起并信守此承诺。本承诺是一份独立于各方已经签署或将要签署的商务合同之外的一份书面文件,对承诺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各方应严格履行本承诺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1. 知识产权及专有信息保护

1.1 某某某或供应商一方拥有的商标、专利、版权、商业秘密、专有技术及其它根据相关协议由一方研究、开发、设计、拥有的无形财产成分都属于该方的知识产权。某某某和供应商有责任保护相关协议对方的知识产权,确认不会从己方手中遗失,毁坏,误用或被窃或者不会使协议对方失去控制或拥有。供应商必须遵守与某某某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中关于委托生产、技术授权、及商标保护的约定。

1.2 专有信息

1.2.1 在洽谈合作关系及后续合作过程中,某某某(披露方)现在或将来披露或提供给供

应商(接受方)的任何信息统称为专有信息。这些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数据、技术诀窍、商业计划、商业秘密、设计、图形、程序、规格、公式、专有技术、模型、新产品技术和资料、客户情况、财务数据、交易价格、内容、计划和发展、市场推广、不为公众所知悉的并对披露方或竞争方有价值的知识产权以及包括或与其有关的,或在此后双方合作项目有关的任何其他权利。专有信息也包括承诺各方就合作项目进行商讨以及今后合作这一事实。披露此类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协议、合同、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备忘录、纪要、报告、手册、软件代码、图纸或实物等

(2)以口头方式披露并以书面方式确认为专有信息。

1.2.2 供应商必须保护捍卫某某某的专有信息,以防止该等专有信息通过任何形式被不恰当泄露

或滥用。未经某某某事先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为合作关系之外的其他任何目的,直接或间接的使用、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专有信息。

1.2.3 对于产品生产中涉及的所有的原材料和加工制作程序,供应商不得向某某某的竞争者透露某某某的产品信息中原材料单价、数量、款式及其他信息。

2. 反腐败

本承诺任一方有责任遵守中国反腐败的相关法律,确保不为了商业目的,直接或间接贿赂其他承诺方员工。

2.1 在业务往来过程中,承诺任一方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不得向其他承诺方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员、研发技术人员、质量管理检验人员、仓库管理人员、营销人员等一切与双方业务相关的人员)行贿。以下行为视为商业贿赂:

2.1.1 假借各种名义以礼金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现金、赠与银行卡、赠与有价证券、购物卡、提货单、娱乐场所会员卡、打折卡、代金券等)贿赂承诺任一方工作人员。

2.1.2 假借各种名义以实物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赠送摄像设备、家电设备、健身器材、汽车、住房等实物)贿赂承诺任一方工作人员。

2.1.3 假借各种名义以消费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宴请、娱乐消费、旅游、国内外考察等方式)贿赂承诺任一方工作人员。

2.1.4 假借各种名义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朋友名义提供各种好处、报销费用、活动抽奖、赌博中故意输钱等方式)贿赂承诺任一方工作人员。

2.1.5 其他一切有违公平交易的行为。

2.2 在业务往来过程中,承诺任一方不得向其他任一承诺方及其职员或代理人假借各种名义索要利益(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宴请、索取现金、礼物、回扣、佣金等),或给其以任何承诺暗示,致使供应链业务交易有失公允。本款中所称各种名义包括但不限于促销费、宣传费、会务费、赞助费、考察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回扣、佣金、提成、好处费等名义。

2.3 承诺各方确认以下行为不视为商业贿赂:

2.3.1 基于商业礼仪,赠送市场价为200 元以下的小礼品。

2.3.2 基于商业接待礼仪,提供工作餐、市内交通便利等与业务合作相关的工作行为。

2.4 协助义务

2.4.1 在业务合作过程中,如承诺任一方发现其他任一承诺方职员或其代理人等与业务合作相关的人员有2.1.1—2.1.5 中所述之任一行为(无论行为人是基于合法或非法目的),均应在第一时间通报某某某并指证,同时应当对当事人严格保密。

2.4.2 如某某某员工要求其他任一承诺方或供应商员工要求其他任一承诺方给予其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任一承诺方必须及时举报投诉,并向某某某提供相关证据,经某某某查实后做出处理,并为举报方保密。该类行为包括:

2.4.2.1 某某某员工要求供应商给予其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

2.4.2.2 代工工厂员工要求原材料商给予其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

2.4.2.3 原材料商员工要求代工工厂给予其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

2.4.3 某某某举报投诉渠道:集团法务审计部隶属于集团董事会,负责公司各项业务合规运营的内部检查、监督,对举报投诉事项立项调查,推进反舞弊机制建设、以及诚信文化宣贯等。目前集团设立多种投诉举报方式,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电话:                           邮箱地址:1557391022.com

2.4.4 在调查过程中,供应商必须积极配合某某某工作人员的检查工作,真实完整的提供各种证据。某某某工作人员有权检查供应商的财务会计报表、账簿、记账凭证及原始单据,以及不受干扰的接触相关人员,并进行访谈记录。供应商及其员工刻意阻挠、拒不配合某某某工作人员的检查工作,不履行本诚信承诺协助义务的,该供应商须向某某某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某某某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合格供应商资格,有权单方解除与该供应商签订的所有商务合同,并保留向司法机关申请立案调查的权利。

2.4.5 经举报投诉调查确认违反本反腐败承诺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其他承诺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支付与其业务相关对方承诺方经查实违约金额10 倍的违约金(违约金不得低于人民币贰拾万元)。

2.4.6 受贿人员必须立即无条件退回所有的受贿财物,对于行贿/ 受贿人员,各承诺方可按照各自规章制度处理。如贿赂行为触犯刑律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求其刑事责任。

3. 保密

任一承诺人与其他承诺人在合作过程中获知的对方所有商业信息都属于保密范围,无论承诺当事人合作关系是否存续,未经其他利益关系承诺人的许可,本承诺任一当事人不得泄露。

4. 违约责任

4.1 供应商有责任确保其行为遵循本承诺和所有适用的法律,如果违反本承诺将导致与违反行为相适应的惩戒措施。

4.1.1 如供应商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承诺,侵犯某某某商标及标识等知识产权、侵犯某某某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该供应商应向某某某支付人民币壹佰万元的违约金,如违约金无法弥补某某某因此而造成损失的,某某某有继续追偿的权利。

4.1.2 如供应商向某某某员工行贿行为属实,某某某将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合格供应商资格,有权单方解除与该供应商签订的所有商务合同,有权取消已下达的订单,并有权追究法律责任。该供应

商按本承诺书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1.3 如原材料商向代工工厂员工或代工工厂向原材料商员工行贿行为属实,某某某将取消行贿方的合格供应商资格,有权单方解除与其签订的所有商务合同及订单。该供应商按本承诺书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1.4 如某某某员工向供应商的索贿行为得到供应商的配合或支持,某某某将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合格供应商资格,有权单方解除与该供应商签订的所有商务合同,有权取消已下达的订单,并有权追究该员工及该供应商的法律责任。该供应商按本承诺书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1.5 如某某某员工向供应商主动索贿但被该供应商拒绝的,经该供应商举报投诉后,某某某查实该员工存在索贿行为的,某某某将对该员工予以辞退;同时,为鼓励该供应商的举报投诉行为,弘扬诚信文化,某某某将在新的机会和业务拓展中优先考虑与该供应商合作。

4.1.6 如供应商若违反本承诺保密要求,该供应商应向某某某支付人民币壹佰万元的违约金,如违约金无法弥补某某某因此而造成损失,某某某有继续追偿的权利。违反本承诺保密要求的供应商仍应承担保密责任。

4.2 因供应商违反本诚信承诺而导致与某某某合作关系终止的,某某某对与该供应商之间尚未履行完毕的购买订单、合同、付款等不再承担法律和约定的义务。

4.3 如某某某员工、供应商或供应商员工违反本诚信承诺构成犯罪的,某某某将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5. 承诺生效及期限

本承诺一式两份,某某某和供应商各执一份。任一承诺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诚信承诺即视为其认可本诚信承诺,该诚信承诺对其生效。本诚信承诺在某某某供应链体系中运行,任何进入某某某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原材料商、代工工厂等须遵守本承诺,在与某某某合作存续期内本承诺长期有效。

6. 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承诺所发生的与本承诺有关的一切争议,承诺各方对等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当向本承诺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本行以下无正文……………………

承诺公司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诚信承诺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签 署 日 期:

签订地:

劳社厅函【2005】001号文件批准注册职业采购经理CPPM证书在人社部注册,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统一管理

CPPM证书查询步骤

注册职业采购经理CPPM证书是经人社部注册备案,证书信息在人社部官网(mohrss.gov.cn)统一公示查询,查询步骤如下:

01登录人社部官网,点击服务之窗

02点击 页面右下角证书查询 进入下一页面

03点击注册国外职业资格证书查询 进入下一页面

04查询框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点击查询即可查询证书信息

采购行业的权威证书:注册职业采购经理CPPM认证优势

l 一次培训,两个权威机构双认证。参加统一考试合格后,获得美国采购协会与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双重认可的国际采购资质CPPM认证。

l 美国采购协会、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美国认证协会权威认证公示,为您职业发展保驾护航。

l 专为采购从业人员量身定制的课程:系统性、 实效性,为采购从业人员提供清晰的管理框架和工具。

l 强大的师资队伍:APS授权讲师,及世界500强企业的高级采购管理人员联袂执教。

CPPM注册采购经理作为全球第一个为采购从业人员量身定制的职业资格证书,获得中国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注册的国际采购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是作为高级专业人才储备,存档供单位人事部门查询,是岗位聘用、任职、加薪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培训及考试地点

国家统一安排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杭州】【无锡】【西安】【长沙】【南京】【厦门】【宁波】【青岛】【武汉】  进行循环的培训考试,全国就近选择。

相关文章

颈肩腰腿关节痛,选择什么膏药最有效?药师一文分析,为您支招

颈肩腰腿关节疼痛,几乎每个人都会遇到,特别是老年人,更是经常会遇到这种麻烦。 每当疼痛较严重时,很多人都会去附近药店买点膏药贴一下,或者买点止痛药口服。其实从安全角度来说,外用膏药相...

白虎万金贴膏药,白虎活络万金贴真假辨别,批发越南白虎活络万经贴

越南白虎活络万金贴适用于软组织损伤、拉伤、挫伤及陈旧性肌肉、筋膜、韧带、滑膜损伤引起的颈椎病、肩周炎、颈间综合症、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滑膜炎、滑囊炎、腰椎间盘突出、坐骨神经痛、腰肌劳损、骨...

暖宫贴批发货源怎么找?电商与私域渠道备货节奏

暖宫贴的货源选择和备货节奏,直接决定一个冬季的利润结构。这个品类有两重销售高峰——冬季寒潮叠加经期刚需,节奏踩对了货供得上、库存压得低;节奏踩错了,高峰断货、季末砸库存两头亏。而货源端的问...

泰国虎标牌膏药(老虎贴)的功效

泰国虎标牌膏药(老虎贴) 产地:泰国 一盒24包 48贴 功能主治:消炎镇痛,肌肉酸痛,风湿痛,关节炎,腰椎间盘突出,腰痛,腰肌劳损。 清洗患处,擦干,将药膏...

你知道膏药机有多好用吗?

对于膏药机的好用程度,我可以进一步详细阐述。膏药机作为一种专业的生产设备,其好用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操作简便**:现代膏药机设计注重人性化,操作界面清晰易懂,即使是...

【健康】损伤皮肤、影响疗效……膏药不是想贴就贴!

腰酸背痛、肩颈不适…… 一张膏药就能缓解疼痛~ 膏药成本低,成为很多人的必备药品。 但如何掌握正确的贴膏药方法...

经常腰痛,贴止痛膏药有用吗?医生:这才是正确做法

久坐不动是许多人不可避免的生活方式。然而,久坐不动常常伴随着腰痛问题,给人带来不小的困扰。有人为了缓解腰痛,选择贴止痛膏药。这真的有效吗? 久坐腰痛贴止痛膏药有用吗? 首先,...

哪里痛就贴哪里?膏药这样贴效果才好!但这些人千万慎用

痛痛痛,贴贴贴,早贴早轻松!这句广告词是不是印象深刻?不少人出现腰酸背痛、跌打扭伤等情况时,都会选择贴个膏药来缓解症状。膏药也因其成本低、使用方便等特点,成为很多家庭的必备药品。 但...

背后脖子后面皮肤上长了红痘痘火辣辣的疼用什么药膏怎么消除

背后脖子后面皮肤上长了红痘痘火辣辣的疼,依据症状表现,基本可确诊为毛囊炎。 中医医案:王某,38岁,自述后背出现小红疙瘩,偶痒,一周以后,红疹仍未消退且大面积爆发。前往当地医院咨询,...

盘点“膏药”的合理使用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膏药充当的角色一直都是缓解跌打损伤和用于治疗风湿痹痛、痛肿未溃、小儿厌食等症状的必备良药,广泛用于骨科、风湿科、儿科等。在治疗一些疾病时,大家经常会用到膏药,其实膏药含...